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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21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1/10/12 8:35:31

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部署,现就做好2021年度全市中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申报评审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含中央驻洛单位以及在洛阳域内注册的省外分支机构)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

  (二)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当年年底前达到退休年龄且未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人员不得申报评审或考核认定职称。

  二、申报评审政策

  (一)关于申报评审条件

  工程系列正高级、中高级、机械专业中高级、建筑专业中高级、电力电子电气专业中高级、矿山专业中高级、消防化工专业中高级、安全专业高级、环境保护专业中高级职称申报评审条件,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核认定副高级职称办法,按2021年新修订的申报评审条件执行。工程领域职业资格对应中初级职称拓展到所有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除以考代评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工程系列未修订条件的,申报条件按照上述已修订工程系列条件执行,评审条件仍按原条件执行,评审标准不变。其他系列(专业)执行以往申报评审条件,具体申报评审条件可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人才评价开发(职称)/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专栏查询下载。

各评委会在开展职称评审时,要体现深化职称制度改革以及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有关精神,克服唯论文、唯学历、唯资历、唯奖项等倾向,突出品德、能力和业绩评价导向,注重考察各类人才的专业性、创新性和工作实绩。申报人工作业绩中有一项特别突出,有重大贡献或突破,经评审委员会集体讨论,综合能力水平达到要求,可认定其具备相应职称要求。

()拓展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贯通范围

依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贯通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发展通道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1号),进一步扩大贯通范围,从事工程、农业、工艺美术、文物博物、实验技术、艺术、体育、技工院校教师等技术领域工作的技能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可互通申报。           

(三)委托评审问题

  非我市所属专业技术人员,需提交中央企业总部人事部门或者外市市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等有委托资质部门出具的委托代评函,经我局同意后可参加我市中、高级职称评审。我市不具有相应级别职称评审权的系列和专业,由我局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其他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职称自主评审单位委托评审中、高级职称的,由职称自主评审单位资格审查并出具委托代评函,委托经核准备案的职称评审委员会代为评审。委托评审的人员必须按照被委托评审的中、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统一的评审条件进行评审。未经委托评审的,评审结果无效。

  (四)网络媒体上发表作品问题

  对在知名网络媒体或平台帐号上发表的正能量、理论性文章或论文论著等网络作品,点击率达到30万以上的,可由2名同行专家联名推荐,作品质量由评委会专家综合评议界定,优秀作品视同相关系列评审条件中论文著作的要求同等对待。

  三、申报审核流程

  2021年我市所有级别的评审、考核认定、答辩考核类职称(包括自主评审单位)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viewCmsCac.do?cacId=ff808081718ef30a0171956e545e02ad)进行。

  (一)单位帐号创建与审核

单位帐号实行谁创建谁管理原则。国有企事业单位按单位隶属关系分级创建,非公组织机构按属地原则创建。

市直事业单位,联系市直主管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在洛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注册的驻洛企业,联系市人社局职称评价服务中心(会展中心A103房间)申请单位帐号;

县区用人单位,联系本地业务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创建单位帐号。

  用人单位帐号创建后,需登陆帐号按要求完善有关信息并上传审核材料。负责创建帐号的管理部门审核相关资料,相关信息符合创建条件的,审核通过;如不符合,一次性告知不通过原因。

(二)个人帐号创建

用人单位帐号通过审核后,单位系统管理员登陆管理平台,在人员管理单位人员管理中添加申报人信息,创建申报人帐号。个人账建立要依据劳动合同和社保情况,一般应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并缴纳社保。

(三)个人帐号登录与申报

申报人帐号创建后,申报人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栏职称评审”→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申报系统申报用户登录,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询问用人单位,修改密码后录入个人基本信息及相关业绩。

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洛阳市机械、电气、化工、交通、林草、环保、矿山、地质等工程系列各专业(建筑除外)中级职称评审任务。请申报上述职称的人员,在网上申报时,申报系列选择工程申报级别选择中级评委会所在地选择洛阳市拟报评委会选择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申报专业选择机械电气等本人所申报专业。

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选择洛阳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民营企业还可以选择洛阳市民营企业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洛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工程系列副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承担我市机械、化工专业副高级职称评审任务。

非公企业无职称人员、公务员到事业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军转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B/C类人员申报中、高级职称,在评审类型选择一步到位(破格)

持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认定工程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见附件2),选择洛阳市工程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洛阳市工程系列建筑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类型选择考核认定

申报中、高级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当年9月底,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个人申报和各级部门审核流程

2021年,我市中级职称申报、审核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申报、网上审核,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不再收取纸质业绩资料。具体流程为:

个人通过职称申报系统网上申报,按要求填写基本信息,上传相关评审材料,所有材料要求上传原件,确保材料清晰、完整。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认定工程师的人员无业绩要求,只需填写必填项。

单位经办人、负责人分别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材料进行审核,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现象发生。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通过职称管理系统对申报人进行资格审核,符合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今年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中级职称采取网上审核,该环节无须申报人到场

评委会承办部门现场审核。申报人通过申报系统查询到个人当前状态为评委会审查时,需通过系统打印《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中级一式两份,A4正反打印),在规定时间内携带《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个人业绩材料原件、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见附件1

注册类职业资格证书考核认定工程师的人员提供《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登记表》(见附件3,一式三份,A4正反打印)个人近期一寸彩色免冠照片1,在规定时间到规定地点进行现场审核(见附件1)。

按照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为减少申报人员等待时间,避免人员扎堆聚集,评委会承办部门现场审核环节,须用人单位集中统一报送,不直接接收个人报送的材料,10人以上单位申报至少提前一天预约。

个人须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提交评审材料,逾期将不能参加本年度职称评审。提交评审材料后注意查看审核情况,如有退回,退回修改的申报材料须及时补充完整,在相关部门审核截止时间前再次提交审核。

各级行业主管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评委会承办部门在审核中发现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通过系统退回申报人修改,告知申报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别提醒:各级审核部门不能修改申报人填报的任何信息,审核通过及截止后不能再次退回修改,请申报人认真填写申报信息,确认无误后再提交。申报材料严禁涉密,要进行脱密处理再上传,确保职称评审中不发生泄密事件。

四、评审工作要求

(一)严肃纪律,加强监督管理

申报人、申报单位及评委会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强化职称评审事中事后监督,加强对评委会重点环节的监督指导,根据《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建立职称评审结果抽查机制的通知》(豫人社办〔202185号)要求,对评审结果进行抽查,确保评审结果客观公正。

(二)简化手续,完善诚信体系

认真贯彻放管服改革精神,开展无纸化评审,简化申报手续,减少申报材料。专业技术人员在申报职称时不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材料,相关单位可按照谁需要谁核查原则,自行通过全省继续教育查询接口查询。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见附件4)。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真实可靠,严肃查处学术不端行为,对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实行一票否决。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三)严格时间要求,完善备案程序

2021年度全市各系列中级职称评审工作需在12月底前完成。各评委会承办单位应根据工作实际拟定具体的年度评审工作安排,做好评审材料的受理、审核、整理汇总及会前准备等各项工作,保证评审会按计划如期进行,不得跨年度评审。

各职称评审委员会(含自主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在公布时间内接收并审核完申报材料后,于拟召开评审会议前至少5个工作日,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备评审工作方案,内容包括:评审材料的资格审核、接收和专业分布情况,专家需求和专业组分组情况,拟召开评审会议时间、地点等会议筹备情况等。在评审会议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报送评审结果信息和评审会议纪要(包括会议时间、评委会专家组成情况、会议议程、表决结果统计、评委会讨论意见、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内容),并及时上网公示评审结果。

  (四)加强宣传,优化服务

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评委会承办部门要积极做好职称政策、职称信息系统的指导、宣传和培训工作,申报评审期间保持电话畅通,认真受理、耐心解答专业技术人员的咨询,主动为职称申报人员提供优质便捷高效服务。要提高政治站位,提高风险预判能力,妥善处理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对群众的来访来电,做到热情接待、耐心解答、积极回应。对转交和收到的有线索可查的问题,要及时认真核查,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要求,逐级认真调查核实,提出明确意见,并及时反馈处理结果。

  五、其他有关要求

  (一)按照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要求,各职称评审委员会要研究制定职称评审工作的具体方案和应急预案,严格按规定程序和当地防疫要求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做好人员测温、场地消毒等防疫工作。

(二)卫生系列、中小学教师系列中、高级职称评审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三)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和职称评审委员会承办部门联系。

 

附件:1.2021年度洛阳市中级职称申报工作时间安排表.doc

                          2.职业资格与职称对照表.xls

                          3.职业资格答辩考核工程师登记表.doc

                          4.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doc

                          5.河南省破格申报职称备案表.doc

                          6.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doc



                                                                                    2021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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