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办事程序 | 市工作动态 | 公共查询 | 综合政策 | 申报评审条件 | 评审结果公示 | 下载专区
职称续聘、补聘工作流程
加入时间:2023/8/21 10:52:01

职称续聘、补聘工作

 

一、续聘

(一)适用范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单位同意继续聘任,即可办理续聘。

(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凭职称证书、身份证,到会展中心A区108房间领取聘任证书,单位自行办理续聘。

(三)机关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由单位收集拟续聘人员职称证、聘任证,填写《职称续聘汇总表》(见附件),加盖单位公章,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单位持《职称续聘汇总表》到会展中心A区108房间领取聘任证书。聘任证书由单位负责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二、补聘

(一)适用范围: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遗失、聘任期满未及时续聘,可以申请补发聘任证书。

(二)企业专业技术人员,凭职称证书、身份证,到会展中心A区108房间领取聘任证书,单位自行办理补聘。

(三)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证书遗失:

需要提供职称证、首次聘任登记材料、任现职后历年年度考核,填写《聘任证书补发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单位加盖公章,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单位持《聘任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到会展中心A区108房间领取补聘证书。证书由单位负责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四)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聘任期满未及时办理续聘:

需要提供职称证、聘任证、断聘期间的年度考核,填写《聘任证书补发登记表》,申请人手写签名,单位加盖公章,报主管单位审核并加盖主管单位公章。单位持《聘任证书补发登记表》(见附件),到会展中心A区108房间领取补聘证书。证书由单位负责填写,加盖单位公章。

特别提示:因单位或个人原因,未按时办理聘任,应按照首次聘任工作程序办理聘任证书,聘期从聘任批准之日起计算,不得以职称证书取得时间进行补聘。


附件:职称续聘汇总表.xls  聘任证书补发登记表.docx


洛阳职称网 洛阳市职称评价服务中心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 2005-20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