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全省职称互认互通有关工作的通知》(豫人社办〔2023〕65号)精神,河南省职称管理平台(职称管理系统)可以查询到的经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备案的高中初级职称,在河南省内跨地区、跨单位流动时,无需重新评审或者确认,申报高一级职称时,可直接持原证书申报。 我省职称信息请登录“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官网—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证书查询”中进行查询。查询不到的,补录流程如下: (一)经我市申报评审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职称信息的。 所需材料: 1、一张jpg格式电子照片,像素小于413*626; 2、职称证、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评审表原件,需扫描到pdf文件中,文件小于2M(系统最多只可上传两个小于2M的文件)。 (二)外地入洛人员已办理职称资格确认,职称管理系统查询不到信息的。 所需材料: 1、一张jpg格式电子照片,像素小于413*626; 2、职称证、身份证(正反面)、职称资格确认审核表原表,需扫描到pdf文件中,文件小于2M(系统最多只可上传两个小于2M的文件)。 (三)来洛前在省内外地市或省直单位取得职称的人员,在职称管理系统内查询不到职称信息的,应由原职称任职文件印发部门依据有关规定核实后完成信息补录等评审数据归集工作。 信息补录地点:会展中心A区108房间 联系电话:699331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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