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直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深化职称制度改革要求,畅通申报渠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效能,自2023年起我市市直单位初级职称采用线上审核方式进行,不再进行现场材料审核。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范围 在洛阳市工作满6个月且与用人单位签订了聘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按照属地(注册地)管理原则,均通过本人工作单位申报。 二、申报方式 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在线申报,单位为申报人创建账号后,申报人登陆http://222.143.33.99:8083/zcsb/login.do,或者登陆“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快捷通道-职称评审-职称申报系统”,用户名为本人身份证号,初始密码为身份证后六位。 三、时间安排 个人申报、用人单位、主管单位审核:每年3、6、9、12月20日之前需将申报信息提交至“市职称办审查”,超过该时间的当季度不再受理,结转下一季度受理,上一年度遗留信息(状态为“退回申报人修改”、“领导退回经办人”、“单位审查”、“主管部门审查”、“市职改办审查”的)统一做“未通过(当年不可再次上报)”处理,选择当年度重新申报。 市职改办审核:每年3、6、9、12月21日-28日,申报人员、各单位要关注申报状态,退回修改人员需在每季度末28日之前提交。 缴费、交照片、报送评审表:请各申报人员在每年4、7、10月、次年1月关注洛阳职称网-公告区通知,认定通过的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交评审表、照片、费用,逾期未交的将视为放弃,上季度申报作废。 证书发放:关注洛阳职称网-公告区通知。 四、网上申报说明 1、申报人员通过平台上传资料:学历证书、企业劳动合同、增人计划卡(事业在编人员)、员级职称证书(无员级职称无需上传)、聘任证书(无职称人员无需上传)、诚信承诺书,申报教师系列职称的人员还需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 2、单位通过平台上传材料:单位考核报告、年度考核表。 3、企业劳动合同、事业单位增人计划卡请在职称管理服务平台工作经历中上传。 网上申报所有材料均应上传原件扫描件或照片。 五、其他要求 (一)初级职称认定条件按《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完善我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初定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规〔2021〕7号)文件执行。 (二)1寸免冠纸质照片、费用(初级认定费用80元/人,资格证书工本费8元/本)、评审表由各单位收齐后,按规定时间节点统一报送至市人社局105房间。 费用使用支付宝支付。 (三)行业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人员信息,保证上传资料的一致性和真实性。 (四)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施行。本通知未涉及内容按现行政策执行。 2023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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