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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洛阳市2023年度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任职资格证书照片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4/3/1 16:35:44

各有关单位:

为办理我市2023年度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2023年度高级、正高级职称评审通过人员(卫生、中小学系列副高级职称除外,人员名单见附件1、附件2将本人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1张命名后,交工作单位汇总县区企事业单位收齐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照片后,请参照附件1、附件2,按系列分类、按序号排序,并20243月8将照片统一交至本县区人社局职称部门,各县区人社局职称部门核对无误后,需于3月14日前将照片送至市人社108房间。市直企事业单位收齐本单位评审通过人员照片后,请参照附件1、附件2,按系列分类,按序号排序,并20243月8将照片直接交至市人社局108房间为保障工作秩序,县区职称部门、市职称部门现场只接收单位提交的照片

注意事项:

1)照片要求:一寸近期彩色免冠照片,人像清晰、无明显畸变,蓝色、红色、白色底版均可。

2)照片背面命名格式:系列(见名字所在附件表F列)+序号(见名字所在附件表A列)+名字,例“中职+1+王笑天”、“工程建筑+34+杨志强”、“中职正高+2+王晨炳”。请各评审通过人员严格按照附件1、附件2上的系列、序号填写。

(3)个别高评委评审文件备案工作还未结束,故附件1、附件2没有相关系列评审通过人员名单。附件1,附件2不显示,但已通过评审的高级、正高级职称人员照片后面请备注上系列+名字+单位

办公地址:开元大道286号会展中心A区108房间。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

联系电话:69933106

附件1:附件1-2023年副高职称通过人员名单.xlsx

附件2:附件2-2023年正高级职称通过人员名单.xlsx


 

2024年3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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