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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加入时间:2024/6/19 10:17:23

关于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

计划备案工作的通知


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直有关单位,属高校:

为做好2024年度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工作,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一)单位自主。落实单位用人自主权,事业单位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在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工作。

(二)公开透明。事业单位应及时将备案后的评审计划在单位进行公开,落实职称申报推荐工作“五公开”制度,公开职称政策、公开单位年度职称评审计划、公开单位推荐办法、公开申报人评审材料、公开考核推荐结果接受单位职工和社会监督。

(三)分级管理。市直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县区及以下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经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公示,并由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汇总后报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

(四)强化监督。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履行监管和业务指导责任,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共同监督指导事业单位确保政策措施落实到位。

    二、备案依据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77号)明确要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对职称的整体数量、结构进行宏观调控”,“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专业技术人才学术技术水平与岗位职责密切相关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评审。对于不实行岗位管理的单位,以及通用性强、广泛分布在各社会组织的职称系列和新兴职业,可采取评聘分开方式”。

请各有关单位按照《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改进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方式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办〔2018〕75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调整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工勤技能人员结构比例控制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豫人社〔2015〕44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的若干意见》(豫人社〔2019〕16号)、《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优化岗位管理制度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的通知》(豫人社〔2019〕18号)等有关政策规定对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评审计划备案。

企业、民营单位人员申报评审职称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不需要进行评审计划备案。

三、备案程序

(一)单位确定计划。事业单位按照政策规定,在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和相应空缺岗位内,自主确定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及未来2年拟申报评审计划当年无相应空缺岗位的事业单位,不报备年度评审计划。近2年涉及重塑性改革的事业单位未完成岗位设置或变更的,请及时完成岗位设置或变更后再报备年度评审计划。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推荐数沿用去年确定的推荐数量。中小学校有符合中小学正高级教师申报条件且有参评意愿的,应申报相应的正高职称评聘计划。

事业单位引进的专业技术人员,可不受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限制,在相应空缺岗位内依据岗位条件及聘用有关政策予以聘任。

(二)主管部门核准。事业单位评审计划确定后报主管部门核准,核准后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事业单位现聘高、中级专业技术岗位结构比例未达到最高控制标准的,可根据事业发展和人员队伍状况等情况自行决定逐年逐步到位原则上以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核准数为基数,按照每年高级职称不超过4%(小学、幼儿园高级职称不超过2%)、中级职称不超过6%的幅度递增申报评审计划。事业单位如超过递增幅度申报评审计划或一次性用报主管部门党组审核研究并公示。

单位人员变动情况截止到2024年6月20日。

(三)备案方式和时间安排。今年我市采取纸质备案网上备案同步进行的方式。

纸质备案需提供以下材料

1、2024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备案表》(见附件1);

2、2024年度最新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3、2024年度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见附件2),该表格由市直主管部门和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填写,以正式文件形式备案

4、根据《关于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聘任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洛职改办20221号)要求,市直各主管部门还需提供《2024年度__(主管部门)职称聘任情况汇总表》(此次提供2023年7月-2024年6月期间聘任情况,见附件3),作为此次备案工作依据之一。

同时,各单位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职称管理系统http://222.143.33.159:8081/zcgl/User/baseLogin.do)评审计划上传2024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见附件12024年度最新的《河南省事业单位岗位设置聘用情况备案表》(加盖主管部门公章)

市直事业单位(包括市属高校、党校和科研院所等)和各县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截止时间为7月10日。

(四)备案结果公示。事业单位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计划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备案上网公示,作为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评审职称的依据。各单位应及时在本单位进行公示,接受单位职工及社会监督。年度评审计划备案一次完成、一次上网公示,公示后不得再行调整。

四、评审时间安排

2024年事业单位高、中级职称申报评审计划一次性上网公示后,经备案有评审权的市直各主管部门、各县区、市属高校、企业、行业协会(学会),可以自主安排开展2024年度评审有关工作,保证12月底前完成年度评审工作任务

、有关要求

(一)强化主体责任。事业单位要严格执行政策,履行主体责任,加强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充分考虑事业可持续发展和队伍建设要求,统筹规划,科学合理制定年度职称评审计划。涉改单位或机构编制事项有变化的单位要按照有关规定及时调整变更岗位设置方案,并依照最新岗位聘用情况进行申报。不得违反规定无空缺岗位申报评审计划,不得只评不聘(评聘分开系列除外)。

(二)落实审核责任。事业单位主管部门要按照政策要求,切实落实事业单位用人自主权,不得额外增加限制性条件。同时,要加强管理和审核,督促用人单位正确行使自主权,推动事业单位建立健全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发展的运行机制。

(三)加强指导监督。各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综合管理和指导监督,对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及时上网一次性公示,对未按政策规定报备的职称评审计划不予备案,对逾期未按规定报备的视为单位当年不申报职称评审计划。本年度的评审计划有效期截止到202412月31日,不受理跨年度报备。

 

 

附件:

1、2024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附件1:2024年度河南省事业单位职称申报评审计划备案表.doc

2、2024年度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附件2:2024年度洛阳市事业单位职称评审计划汇总表.doc

3、2024年度__(管部门)职称聘任情况汇总表附件3:2024年度主管部门职称聘任情况汇总表.xls

 

 

                                                                  20246月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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