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教育局关于开展 2024年度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区教育局、市直各学校、二级机构: 根据年度工作安排,今年由洛阳市教育局承办的市直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等职称评审工作计划于9月-10月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审核时间 1.全市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申报。 2.网上申报审核时间:中级个人申报时间9月18日-30日(此时间段内申报人必须系统申报并提交),县区和主管部门审核时间截止10月5日,评委会审核时间截止10月13日;请务必遵守,逾期无法受理。 二、评审委员会及评审条件 (一)洛阳市中小学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范围:市直属学校、民办学校、二级机构以及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学校和教研机构中从事中小学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人员。 申报评审条件:《河南省中小学教师中高级职称评价标准》(豫人社办〔2022〕67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二)洛阳市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申报人员范围:全市普通中等专业学校及教研机构中从事教学、教研工作的符合申报资格和申报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 申报评审条件:《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河南省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职称申报评审条件(试行)>的通知》(豫人社办〔2020〕70号)规定的申报条件。 三、职称申报和审核工作 (一)关于职称评审计划问题 各单位要按照已备案并网上公示的年度评审计划推荐职称申报评审人选,严禁超计划申报评审。 (二)关于讲课答辩 申报中等职业学校和中小学系列中级职称的人员,需参加讲课答辩。讲课答辩时间拟定于10月下旬。 (三)资格审核流程 2024年度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网上审核,按照“谁审核谁负责”原则,把好资格审查关;用人单位和职称评委会承办部门对申报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网上材料应与纸质材料相符,防止瞒报、漏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发生。 申报评审职称,由个人提出申请,所在单位审核推荐。教育主管部门、人社部门按规定程序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报送相应评委会;申报材料不完整、不规范,不符合规定条件的,应当及时告知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申报人员逾期未补充完整的,视为放弃申报。对于不符合条件的事项和材料,退回时实行“一次性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申报职称人员,参评业绩材料取得时间截止到用人单位职称申报推荐时间,聘任年限的计算截止到当年12月底。 (四)其它说明 中小学教师申报职称,在讲课答辩环节,教师身份、教研员身份申报人员讲课学科为其申报学科。 四、接收材料内容 1.《单位推荐报告》。各县区和市直各单位正式印发(红头)的“五公开”推荐报告。 2.《2024年任职资格审查汇总表》纸质版一份,加盖公章,以县区、市直为单位报送。 3.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通过河南省职称管理服务平台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份(A3打印,将第1、4页排在A3纸的正面,第2、3页排在背面,对折后,像一本书一样,第1页是封面,第4页为封底,第2、3页为“书”的内容。)。 4.市直(含西工区、老城区、瀍河区)、全市中职按资格审查表审核的人数到市民之家教育局窗口缴费,仅支持微信和支付宝,由单位派专人统一缴费。 5.把《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推荐报告、缴费单、U盘等交到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103房间。 6.所有业绩类材料,待网上审核通过后,统一交到各县区教育局和市直各学校集中保管,以备评委会抽查。 五、有关要求 1.申报人、申报单位要严格按照时间进行申报和审核,严格遵守职称工作各项纪律,自觉维护职称评审工作的严肃性。申报评审材料实行逐级负责制,申报人对个人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申报单位对申报人的工作经历、工作业绩、有关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推荐程序负责。 2.全面推行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制。个人申报职称和用人单位推荐均要做出诚信承诺。对违反诚信承诺制的单位和个人,按有关规定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撤销已取得的职称,同时对用人单位和个人通报批评,追究责任,并记入职称评审诚信建设档案库。 3.对在往年评审中非因弄虚作假或违反职称工作规定等原因而评审未通过的人员,单位不得限制申报,用人单位应允许其参加正常的申报推荐工作。 4.本通知未提及的有关职称政策,按照我省现行政策执行,工作中遇到的具体情况和问题,请及时与洛阳市教育局人事科联系,电话63258543。 2024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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