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及评审材料报送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县区卫健委,相关医疗卫生单位: 关于2024年报送卫生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材料的问题,省人社厅省卫健委印发的豫人社办函〔2024〕128号文件,对有关事项作了详细说明。为了使我市评审工作顺利进行,现将高级职称资格审查和接收评审材料过程中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时间 (一)正高级报送时间(10月28日-30日) 10月28日上午 汝阳县、栾川县、嵩县、新安县、宜阳县、伊川县、洛宁县 10月28日下午 城市各区、企业医院、民营医院、989医院 10月29日 委属各单位,市三院 10月30日 补充材料 (二)副高级报送时间(11月4日-8日) 11月4日上午 汝阳县、伊川县、嵩县、新安县 11月4日下午 洛宁县、栾川县、宜阳县 11月5日 委属各单位、市三院 11月6日上午 城市各区 11月6日下午 企业医院、民营医院、989医院 11月7日 各单位补充材料 11月8日 整理汇总网上审核提交资料 二、资格审查及材料报送地点 市卫生健康委4楼会议室(地址:洛龙区政和路与市府东街交叉口向西50米)。 三、审核程序及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 1、 《河南省2024年度卫生系列高级职称资格审查汇总表》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注意: ▲为避免手工录入错误,请从职称管理系统导出后编辑。 ▲按照全省西医正高、全省西医副高、全省中医正高、全省中医副高、基层正高、基层副高、乡镇社区副高分别按单位和专业类别排序,人事代理和劳务派遣等非在编注明,同时提交电子版。 ▲如有省部级表彰提前申报、援鄂或定点医院隔离病房提前一年申报的,请在汇总表上备注省部级表彰或提前一年。 ▲用A3纸单面打印。 2、按照资格审查汇总表排序编号的《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附件3)和《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量统计表》(附件4)。要求: ▲各1份,装订后排序,附件3在上,附件4在下。 ▲ 在电脑上填写后,用A4纸打印出来,不得改变格式,空缺不填的视为无。 ▲所有签字处需用黑色签字笔手写,包括承诺人签字、核查人签字、单位负责人签字。 ▲工作量佐证材料无需提交纸质版。 如有与事实不符者,按提交虚假材料对待,取消当年评审资格,3年内不得申报,且全省通报。 3、护理专业申报情况统计表
4、其他材料 ▲援疆、援外、全科医学10年申报乡镇副高级职称申请享受免试的人员,提交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核的《业务考试免试表》。 ▲申请“绿色通道”、年限破格的提交《特殊评审类型人员申报评审备案表》; ▲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提交省辖市审核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一线医务人员享受职称优惠政策申请表》; ▲享受绿色通道申报的要提交《河南省职称评聘“绿色通道”备案表》(一线人员不需提交)。 (二)报送材料人员持材料到指定材料审核组审核材料。 (三)各材料审核组全部审核结束后统一反馈结果。 (四)全部审核结束后到综合组核对接收材料总数,核对网上申报系统数据,无误后缴纳评审费。 缴费标准:正高评审费380元,副高评审费320元,乡镇社区副高260元。一律通过支付宝缴费,无需携带现金。 (五)所有职称申报评审均通过职称工作信息平台网上审核,各县区、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材料接收与审核工作,确保各项材料符合评审要求,正高网上个人提交时间为10月18日至11月1日(不含提交后退回修改时间),副高级网上提交时间为10月24日-11月12日(不含提交后退回修改时间),务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提交审核工作,逾期平台将不能提交审核结果,影响申报人参加评审。审核过程中,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事项和材料,实行“一次告知”,避免多次审核。 (六)申报者需提供的纸质材料 1、评审表。通过职称申报系统打印的《河南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评审表》一式2 份,A3纸双面打印对折,两份叠在一起,不要订书针订,容易散落。申报系统基本信息有修改的,需要重新打印评审表。以人事代理身份申报的人员评审表需要加盖人才交流中心印章。 2、《河南省卫生高级职称申报推荐诚信承诺书》及《河南省卫生系列高级职称申报工作量统计表》各2份。附件3在上,附件4在下。 3、如有光盘的,将刻录的光盘标记姓名、专业、单位。 (七)职称申报推荐工作和申报人所有个人信息、申报评审材料由用人单位和申报人做出相应诚信承诺,实行告知承诺制。申报条件中要求提供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聘任证书、执业资格证书、进修情况、支农情况等材料,提供原件审核后带回,由申报人通过平台上传(与现场审核的原件一致)。承诺书需如实填写,请各单位认真核查真实性。如有与事实不符者,一经查实按提交虚假材料对待,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申报单位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2024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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